下列有关公法与私法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A、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来的
B、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
C、通常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而程序法、民法、商法属于私法
D、“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而不属于私法范围。”这一段话是由列宁讲的。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通常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程序法属于公法,民法、商法属于私法,所以C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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