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建综合楼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10层,建筑檐口高度45m,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后成立项目部进场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施工高峰期现场同时使用机械设备达到8台,项目土建施工员仅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报送给项目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认为存在多处不妥,要求整改。事件二: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求安全员对现场固定式塔吊的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但安全员仅对塔吊的力矩限制器、爬梯护圈、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小车断轴保护装置进行了安全检查。事件三:公司例行安全检查中,发现施工区域主出入通道口处多种类型的安全警示牌布置混乱,要求项目部按规定要求从左到右正确排列。事件四: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时,发现五层楼层通道口和楼层临边堆放有大量刚拆下的小型钢模板,堆放高度达到1.5m,要求项目部立即整改并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事件五:公司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对现场进行检查评分,汇总表总得分为85分,但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
事件一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事件一中存在的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施工高峰期现场同时使用机械设备达到8台,仅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理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2)不妥之处:由项目土建施工员编制安全用电及电气防火措施。
理由: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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