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2x21年实现利润总额1 000万元,当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如下:(1)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60万元取得境内居民企业乙公司30%的股权,从当日起能够对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x21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100万元。甲公司拟长期持有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税法规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初始投资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3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00万元自二级市场购入丙公司股票100万股,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购买时另支付手续费5万元。12月31日,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5元。税法规定,企业持有的股票等金融资产以取得成本作为计税基础。(3)7月1日,甲公司将一栋自用的办公楼对外出租。转换时,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1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未计提减值准备。转换当日,该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1 200万元。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1 300万元。甲公司对其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假定税法上仍按照原自用房地产采用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计算的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4)年末,甲公司收到当年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因违反国家法规支付罚款20万元,发生业务宣传费1 500万元。(5)其他有关资料:甲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总额为6 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题不考虑中期财务报告的影响。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2x21年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无余额。假定甲公司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税法规定,国债利息免税,行政性罚款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要求:
根据资料(1),计算2x21年年末甲公司持有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如果甲公司持有的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暂时性差异,判断是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60万元,占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 000×30%=300(万元),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3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在2x21年末的账面价值=300+(500+100)×30%=480(万元),计税基础=260(万元),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80-260=220(万元)。
②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理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则相应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因此企业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