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开发居民小区。该小区位于市区,施工条件便利,相关手续已办理,勘察、设计工作已由受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甲方进行公开招标,最终乙方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在某一部位遇到了比合同标明的更多、更加坚硬的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工期拖延了1个月。乙方为此提出索赔,要求补偿额外费用、相应顺延工期。监理工程师以乙方应当预见为由不予批准。 (问题] (1)乙方的索赔是否应予以批准?为什么? (2)请为乙方拟定一份索赔意向通知。
【正确答案】:(1)乙方的索赔应予以批准。这种情况就是承包人遇到了与原合同规定不同的、无法预料的不利自然条件,监理工程师应给给予证明,甲方应当给予工期延长及相应的额外费用补偿。(2)索赔意向通知的形式如下: 索赔意向通知致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我方希望你方对工程地质与合同所标明的情况不符的问题进行考虑。我方施工中在某一部位遇到了比合同标明的更多、更加坚硬的岩石,导致开挖工作困难,实际生产率降低,进而引起工期拖延,并进入雨季施工。 为此,我方向你方提出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要求。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依据与计算书在随后的索赔报告中列明。 承包商:×××××× ××××年××月××日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