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因犯抢劫罪被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在宣判前,被告人脱逃,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被告人归案后,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和脱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决宣告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重,也提起了抗诉。二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书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但是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因此,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问:本案诉讼程序是否存在违法情形?若有,请指出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教材第290—321页)(1)被告人脱逃,应中止审理,而不是延期审理;(2)基层法院无权判处无期徒刑,若应判处则应由中级法院管辖;(3)抗诉引起的二审,不可以调查讯问式审理,更不可以书面审理:(4)二审法院发现一审管辖错误,而管辖错误属于严重程序违法,不可以维持原判,而应纠正管辖错误,由自己作为一审。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