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兄、姐扶养弟、妹的条件是
A、兄、姐有负担能力
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C、弟、妹未成年
D、弟、妹已成年但尚未工作
【正确答案】:ABC
【题目解析】: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一)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 1、兄、姐有负担能力。 有负担能力是指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及自己配偶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满足自己和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合理生活、教育、医疗等需要后仍有剩余或降低生活水平后有剩余。“兄、姐”包括亲兄、姐,养兄、姐,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姐,如果兄、姐中数人均有负担能力,则应根据他们的经济情况共同承担。 2、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父母无力抚养是指父母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全部或部分满足自己和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合理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要。 3、弟、妹未成年。弟、妹包括亲弟、妹,养弟、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弟、妹。 (二)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 1、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弟、妹是指长期依靠兄、姐提供全部或主要扶养费用直到以自己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弟、妹。 2、弟、妹有负担能力。 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缺乏劳动能力是指劳动能力的短少或不够,依据举轻明重(当然解释)的解释方法,丧失劳动能力当然包括在内。缺乏生活来源是指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用品不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祖孙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义务,以不严重恶化自己的生活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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