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督促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
C、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
D、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异议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督促程序具有专门性、非诉性和简捷性。其中其非诉性主要体现在:①在督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仅有一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债务人并不参加审理。支付令发出后,债务人依法提出支付令异议的,督促程序则终结。②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并非以起诉开始。③原则上不开庭审理,无须法院辩论,即法院仅依据申请人提供的事实证据,作书面上的审查。另外,督促程序实行独任制,而不是合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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