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律例有“农忙止讼”日的规定,在此期间,除谋反大逆、盗贼、人命等重罪案件外,户婚、田土、钱债之类的诉讼一律不予受理。“农忙止讼”日的期限为( )
A、二个月
B、四个月
C、六个月
D、九个月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每年的四月初一至七月三十日为“农忙止诉”日,除谋反大逆盗贼人命类的重罪案件外,户婚,田土,钱债类诉讼一律不予受理。在这四个月内是禁止起诉的日期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