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要求乙偿还借款5000元,并提供了丙证明乙从甲处拿走5000元的证言。乙辩称拿走的5000元是甲赠与乙的,以书信为证。请问乙提供的书信是( )。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本证
D、反证
【正确答案】:AD
【题目解析】: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的对称。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案件主要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指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指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事实。“外围证据”是相对于“核心证据”而言,就叫“间接证据”。应该是指该证据内容无法直接证明其直接实施了犯罪行为。在证据的分类中并没有“外围证据”之说,与此相近的有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刑诉法》规定的证据要求,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只要其他间接证据确实、充分,并能形成证明案件成立的链条的,可以证实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一个案件的核心证据其实很少,甚至只有一个,其他的基本上都可以说是“外围证据”,假如一个案件的证据链需要100环,应该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缺任何一环都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这些外围证据恰恰也是支持核心证据的基础,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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