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村举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由村党支部与乡政府协商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最后确定李某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赵某为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张某等3人为委员候选人。全村共有合法选民100人,参加选举的人数为70人。经选举,李某、赵某、张某等3人分别以获得55、51、34以下不等选票当选。 请指出此案例中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哪些相关规定。
【正确答案】:

(1)村民委员会的候选人应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应由党支部和乡政府协商确定。
(2)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不能搞等额选举。

(3)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4)张某等3人获得的选票未过半数,不得当选为村民委员会委员。


【题目解析】:本题为结合教材和所学知识,分析案例中的违法现象。(1)候选人方面:①提出方式:候选人应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应由党支部和乡政府协商确定。②候选人数量: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不能等额选举。(2)当选条件: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案例中,全村有合法选民100人,张某获得的选票未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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