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6月,国民政府公布《县组织法》,规定县教育行政机构为
A、教育局
B、教育委员会
C、教育科
D、教育署
【正确答案】:A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