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现代性,主要体现为费
A、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
B、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
C、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
D、在运行管理上的现代性
E、在制衡手段上的现代性
【正确答案】:ABC
【题目解析】:经济法同各类传统部门法相比,具有突出的现代性,主要体现为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以及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三个方面。①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现代社会,经济领域里的突出矛盾是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上述各类矛盾的协调和解决,是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和谐”或称“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在法益保护方面,经济法不同于各类传统部门法的是:它侧重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也能兼顾对国家利益和私人利益的保护。②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基础,是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多元社会。从总体上看,经济法的产生,其重要前提是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以及需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的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存在。从社会的角度,在现代社会,社会分工的细化,社会的多元化和抽象化,社会成员之间的“互赖与互动”的强化,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社会公益保护的虚化,使得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受到重视,导致权利保护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公共利益越来越被强调,同时,也促进了在传统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的迅速发展,这些都为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社会基础。③经济法在制度构建上的现代性。在制度层面上,无论是制度形成、制度构成、还是制度运作,经济法都具有现代性。随着现代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整个法律制度已从过去的侧重于“秩序性法律”向重视“调制性法律”发展,而经济法等现代法正是现代国家“调制性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P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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