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某大学为建设学生公寓楼,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主体工程和内外承重砖一律采用国家标准砌块,每层加钢筋混凝土圈梁;大学可预付工程款(合同价款的10%);工程费用于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交付使用后,如果在6个月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等。一年后,学生公寓楼如期完成,在大学和建筑公司共同进行竣工验收时,大学发现工程3~5层的内承重墙墙体裂缝较多,要求建筑公司修复后再验收,建筑公司认为不影响使用而拒绝修复。因为很多新生急于入住,大学接收了公寓楼。在使用了8个月后,公寓楼的5层内承重墙倒塌,致1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致残。受害者与大学要求建筑公司赔偿损失,并修复倒塌的工程,建筑公司以使用不当且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建筑公司以使用不当且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问题的处理,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
A、拒绝赔偿理由充分
B、拒绝赔偿理由不充分
C、可以要求关主管部门调解
D、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BCD
【题目解析】: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应通过下列办法解决:①双方协商;②提请调解,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调解工程造价问题;③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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