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2年1月5日在乙银行填了一张10000元的活期存单,连同10000元现金交给储蓄员丙。丙第一次清点无误后,交给旁边实习生丁再次清点,丁清点后发现只有9900元,遂只开了9900元的存单。甲提出异议,与银行交涉无果,遂向法院起诉。银行在答辩中声称其内部文件规定“两人临柜,复核为准”,故只承认甲存入9900元。
银行内部文件规定“两人临柜,复核为准”的法律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两人临柜,复核为准”只是银行的内部规定,只对银行内部员工具有约束力,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业务员丙对外代表银行与客户发生法律关系,其对甲所填存款数额和所交现金数额予以认可,并未提出异议。故其所确认的数额与甲所填数额一致,具有法律效力。而丁在复点时发现有差错,这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问题,与甲无关。
【题目解析】:
银行在证明存单记载的存款关系不真实时,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仅有银行自己的底单记载,即便该记载内容与持有人存单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这也只是金融机构的内部工作记录,不足以构成抗辩。银行接受存款并签发存款存款凭条、存单等时存款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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