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张商业承兑汇票,丙公司已承兑。乙公司将票据背书给丁公司,丁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保证,于是由戊公司提供保证并于票面签章,但戊公司没有在票据上注明被保证人。票据到期,丁公司向丙公司提示付款,丙公司以其与甲公司有合同纠纷为由,拒绝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遂要求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戊公司向丁公司付款后,向丙公司进行追索,丙公司以其与戊公司之间不存在票据关系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票据未载明被保证人,则票据被保证人是谁?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以承兑人丙公司为被保证人。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