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周某在商场举办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4000元,周某领奖时支付交通费30元、餐费70元。已知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计算周某中奖奖金的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4000-70)×20%=786(元)
B、(4000-30-70)×20%=780(元)
C、(4000-30)×20%=794(元)
D、4000×20%=800(元)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没有任何扣除,因此,周某领奖时支付的交通费30元、餐费70元,均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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