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一批冰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该销售额中有100万元尚未开具发票。(2)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3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入关后运抵甲公司所在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9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均选择在当月抵扣。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计算甲公司当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

甲公司当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29+0.09=4.38(万元)。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