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否一定不承担证明责任?
【正确答案】: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作为一项原则,也存在例外。即当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被告人就某些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时,若该事实最终未能证明,则应当由被告人承担不利后果。《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便确定了一项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例外。该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根据该款规定,在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中,差额部分的来源这一事实应当由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若被告人不能证明,则承担不利后果,即“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范围也仅限于差额部分的来源这一个事实,本罪的其他构成要件事实,如被告人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告人的合法收入数额、支出数额等,依然要由控方承担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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