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该公司2007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1000万元。
2008年公司发生亏损1000万元,2009-2013年每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均为3000万元,2014年实现税前利润为4500万元。该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为25%。为简化起见,不考虑有关盈余公积的提取。
要求:
编制该股份有限公司2009-2014年的有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2009年该公司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30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0000 2010-2011年的分录与2009年相同。 2012年,在弥补完2008年亏损后,仍税前盈利2000万元。故2012年该公司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5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0000 借:本年利润 5000000 贷:所得税费用 5000000 借:本年利润 15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00000 2013年该公司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75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00000 借:本年利润 7500000 贷:所得税费用 7500000 2014年该公司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3375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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