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合同价4000万元,合同工期270天。合同条款约定:(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开工当月一次性支付;(2)工程预付款扣回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的当月起,分两个月平均扣回;(3)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4)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月进度款的5%扣留;(5)钢材、水泥、沥青按调值公式法调价,权重系数分别为0.2、0.1、0.1,其中钢材基期价格指数为100。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交了如下图所示的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批准。前6个月(即1~6月份)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见下表:6月份钢材的现行价格指数为110,其余材料及格无变化。施工过程中,在第三个月末检查时发现:E工作延误20天,C工作延误10天,F工作按计划进行,G工作提前10天。为满足业主坚持按合同工期完工的要求,在不改变网络计划逻辑关系的条件下,施工单位根据下表条件按经济性原则进行了计划调整。在G工作进行到一半左右,出现了合同中未标明的硬质岩石,导致施工困难。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并通知了监理。因处理硬质岩石导致增加费用20万元、G工作延误20天,对此,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了工期及费用索赔。
针对G工作中出现硬质岩石的处理,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及费用索赔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不合理。理由:G工作的20天延误并未超出G工作此时的总时差(20天)不影响工期。

(2)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合理。理由:G工作进行中出现合同中未标明的硬质岩石,增大了施工难度,属于“不利物质条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题目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了索赔情况后,费用和工期的合理性及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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