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确定主送机关时常见的错误。
【正确答案】:答:确定主送机关时常见的错误有:
(1)正文内容要求的单位与主送机关单位的设置不一致。
(2)党政不分,尤其是在上行文中。
(3)上行文向多个单位主送。有些机关单位在向上级请示时,为了确保尽快批复,将一份请示类公文主送多个单位,其结果是适得其反。
(4)越级主送。
(5)越位主送。行政公文不管有无需要,一律将文稿送人民政府。事实上,按照职责范围,很多文稿是要主送上级职能或业务部门审批,主送政府反而无法办理。在这一点上,党政公文的主送机关单位是有区别的。对党的公文而言,《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党委各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请示问题。未经本级党委同意或授权,不得越过本级党委向上级党委主管部门请示重大问题。”
(6)送给个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从上述规章内容可以看岀:首先是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是可以送个人的;其次是该要求强调行文者是机关单位,而非个人;再者不得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是“请示”、“意见”、“报告”等上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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