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计划发行A股并上市,聘请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在审计过程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1)A注册会计师和甲公司的董事是同学,两人共同投资开设一家餐厅,各占50%股份,该投资对双方均不重大。(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甲公司如上市成功,将另行奖励ABC会计师事务所,奖励金额按发行股票融资额的0.1%计算。(3)XYZ咨询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自2011年10月1日起,甲公司将其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给XYZ咨询公司,包括负责确定内部审计工作范围。(4)甲公司是F1赛事中国站的赞助商,送给A注册会计师5张中国站的贵宾票。A注册会计师将票分给了审计项目组成员。(5)2011年3月1日,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甲公司编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该表经甲公司财务总监签署后报出。(6)甲公司是上市公司乙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审计项目组成员B的妻子因在乙公司担任公关部经理而获得乙公司股票期权。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第(1)项违反规定。与甲公司董事合资办企业会(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严重影响独立性,是被禁止的商业关系。
第(2)项违反规定。提供审计服务不得采用或有收费,否则(因自身利益)严重影响独立性。
第(3)项违反规定。确定内部审计范围等内部审计服务涉及承担管理层职责,严重影响独立性。XYZ咨询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不应为甲公司提供该服务。
第(4)项违反规定。不得接受审计客户礼品否则(因自身利益和密切关系)严重影响独立性。
第(5)项不违反规定在管理层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提供编制纳税申报表的服务不影响独立性。
第(6)项违反规定。项目组成员主要近亲属不得在乙公司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因自身利益)严重影响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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