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项目有较多的焊接作业,在焊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现场有一些易燃材料存在火灾乃至爆炸隐患。专业监理工程师口头要求操作人员暂停焊接,将易燃材料清除出现场后再继续焊接。但焊接人员认为清理现场易燃材料不是他们的事,且工期紧迫,因而仍继续焊接作业。 该工程于2013年11月1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2016年1月该工程供热系统的部分供热管道出现漏水,导致业主停产检修。经检验发现,漏水部分的供热管道的管壁太薄,与原设计文件要求不符,且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的材料不符。 如果全部更换厂房供热管道需工程费50万元,同时将造成该厂部分车间停产,经济损失30万元。 对此,业主提出如下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更换厂房全部供热管道,并赔偿停产损失的80%(共计人民币24万元); (2)要求监理单位对更换供热管道施工进行免费监理,并对停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停产损失20%(共计人民币6万元); 施工单位对业主的要求答复如下: 该厂房供热管道已超过保修期限,因而不予保修,也不同意返工,更不同意赔偿停产损失。 问题: 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此火灾和爆炸隐患应如何处理? 2.施工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说明理由。 3.指出建设单位提出要求的不合理之处并说明理由。 4.对供热管道漏水问题,监理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1.(1)工程监理单位对此火灾和爆炸隐患应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施工单位对此火灾和爆炸隐患应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施工单位应停止焊接作业,并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2.(1)施工单位应承担业主停产损失。 (2)理由:此案例中,虽然已过供热系统的保修期限(2个采暖期),但供热管道漏水是由于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因而施工单位应负责更换不合格管材,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业主方停产损失。 3.建设单位所提出要求的不合理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 (1)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更换厂房全部供热管道不合理。 理由:建设单位只应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发生漏水部分的供热管道,相应的工程费用和停产损失均应降低; (2)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对停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合理。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监理单位并未与施工单位故意串通、弄虚作假,不应要求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虽然监理单位在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对所用管材进行报验,但未能及时发现供热管道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实际使用的管材管壁太薄),因此,监理单位应承担失职责任,应对施工单位更换不合格供热管道的施工进行免费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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