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甲公司发生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6日,向乙公司销售M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24万元,为乙公司代垫运杂费2万元,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该商品成本为10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2)15日,向丙公司销售H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8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5万元,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23日,收到丙公司扣除享受现金折扣后的全部款项存入银行,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3)20日,收到丁公司退回商品一批,该商品系上月所售,质量有瑕疵,不含增值税的售价60万,实际成本50万,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并交付丁公司,该批商品未确认收入,也未收取货款,经核查,甲公司统一退货,已办妥退货手续,并向丁公司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4)31日,“应收账款”科目余额为183万元(“坏账准备”科目期初余额为零),当日经减值测试,应收账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75万元,本月共发生财务费5万元,销售费用10万,管理费用12万元。

根据资料(2),甲公司23日收到丙公司货款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A
B、B
C、C
D、D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

现金折扣=30×2%=0.6万元,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应计入财务费用。销售商品的

收到货款的会计处理为:

选择D选项。

【提示】2021年新教材税率由16%改为13% 。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