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王XX新购买了一套住房,与XX市康富特裝修公司签订了装修房屋的合同。合同约定装修实行包工不包料,总装修款8万元,装修开始预付4万元,中期户主检査后再付剩下的4万元,总装修工期2个月。25天后,王XX来检查吋发现,厨房、卫生间装修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随后与康富特裝修公司进行了交涉。5天后,当王XX来查看时,发现厨房、卫生间原先的装修被砸、装修公司赶紧派人进行了第二次装修,同时向王XX催要第二次装修的材料费和余下的4万元。王XX认为,装修公司未经本人同意擅自砸墙,其行为已经影响到房屋的安全,第二次装修的费用也应由装修公司承担,且第二次装修所用材料比户主所供材料质量差,不同意付款,且拒绝履行合同。装修公司认为,装修工人擅自砸墙是个人行为,公司已将其开除。装修公司已经重新装修了王XX的住房、履行了合同,不同意解除合同。于是,XX市康富特装修公司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1)请代XX市康富特装修公司写一份起诉状。(24分)(2)请代王XX写一份答辩状。(10分)
【正确答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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