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从义务的角度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有()
A、天赋的权利
B、内在的义务
C、外在的义务
D、联合的义务
E、联合的权利
【正确答案】:BCD
【题目解析】:康德从义务的角度,对法律进行了分类。他依照乌尔比安的三句法律格言把法律分为三种:第一,内在的义务,即“正直地生活!”含义是:不能把你自己仅仅作为供别人使用的手段,对他们说来,你自己同样是一个目的。第二,外在的义务,即“不侵犯任何人”。第三,联合的义务,即“把各人自己的东西归给他自己”。P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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