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游公司2009年9月1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为提供境内外旅游服务,开发经营荔园景区及射击、游戏机等游艺项目,公司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2009年9月,申报办理了开业税务登记;      (2)10月,持有关资料办理了发票领购手续;      (3)12月,荔园景区正式接待游客,取得的营业收入包括门票、索道、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用车等旅游收入和游艺收入,各项收入实行分别核算;      (4)2010年1月,公司组织了一个境内夕阳红旅游团,该团共有游客30人,每人收取旅游费3 500元,公司为每位游客支付交通费1 000元、住宿费500元、餐费350元、景点门票费600元;当月支付员工工资5 000元、汽油费3 000元、过路费600元。      已知:服务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该公司2010年1月旅游收入应缴纳的税费金额是( )。
A、营业税1145
B、营业税1575
C、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14.5
D、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57.5
【正确答案】:BD
【题目解析】:

旅游业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所以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3 500-1 000-500-350-600)×30×5%=1 575(元),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 575×(7%+3%)=1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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