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索赔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补偿的经济损失如下:(1)在建工程损失30万元;(2)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损失5万元;(3)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和补偿金4.5万元;(4)工程清理修复费用2万元。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监理人应批准的补偿金额为()万元。
A、32.0
B、36.5
C、37.0
D、41.5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考点:不可抗力。根据“各自损失,各自承担”的原则,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在建工程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监理人应批准的补偿金额为30+2=32(万元)。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损失、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均由承包人承担,不能索赔。参见教材P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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