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A、没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B、没有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C、没有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查询缴费记录的
D、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E、对经办机构核定的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
【正确答案】:ABCDE
【题目解析】:此题考点是社会保障行政复议。2001年5月8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对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界定:(1)没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2)没有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3)没有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查询缴费记录的;(4)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5)对经办机构核定的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6)不依法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对经办机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的;(7)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8)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9)认为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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