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要约期满,收购失败是指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
A、50%
B、55%
C、60%
D、65%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的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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