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票出票时金额未填写,则()
A、该支票是效力待定的票据
B、该支票因为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而无效
C、该支票虽然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空白,但为票据法所认可
D、该支票不得转让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我国以及有关国外的票据法规定,支票应记载的事项有:(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即委托付款银行无条件支付的文句。(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的姓名或名称。(6)出票地。(7)出票年月日,即出票日期。(8)付款地。(9)出票人的签名等等。以上(1)、(2)、(3)、(4)、(7)、(9)项,在我国和日内瓦统一法系中,均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前列事项的支票无效。因此,作为必要记载事项的确定的金额未填写的,导致票据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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