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的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产品销售价格中不含增值税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产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业务中未提及的税费不作考虑。该公司2004年度发生如下相关经济业务:(1)向A公司销售甲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100万元,产品成本为60万元。产品已发出,并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收妥款项。(2)上年年末发给B公司甲产品一批委托其销售,协议销售价格为50万元,产品成本为30万元。至本年度收到的B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显示B公司已售出该商品的80%,款项尚未收回。(3)在2003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后,C公司退回上年度售出的甲产品一批,原售价10万元,产品成本6万元。退回的产品已验收入库,原已收取的款项已用银行存款如数退回,并按规定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4)将成本为18万元的原材料售出,售价为23万元,款项存入银行。(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5)上年度转入清理的一台设备现已清理完毕,该设备的账面原值为5万元,转入清理时的累计折旧为4.2万元。在上年度的清理过程中,共支付清理费用0.3万元,取得清理收入0.6万元。(6)计提长期债券投资的应收利息5万元,该债券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国库券。(7)计提年末尚未到期的带息应付票据的应付利息0.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发生的管理费用1.5万元、营业费用1.2万元。(8)计算应交消费税;计算应交所得税。要求:(1)为潘华公司编制2004年度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金额均以万元列示);(2)编制潘华公司2004年度的利润表(见下表)利润表(简表)编制单位:潘华公司 2004年度 单位:万元项 目上年数本年累计数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二、主营业务利润加:其他业务利润减: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三、营业利润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四、利润总额减:所得税五、净利润(略)
【正确答案】:① (1)销售产品: 借:银行存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l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贷:库存商品 60 (2)委托代销商品: 借:应收账款 4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 贷:委托代销商品 24 (3)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l0 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贷:银行存款 ll.7 借:库存商品 6 贷:主营业务成本 6 (4)出售原材料: 借:银行存款 23 贷:其他业务收入 23 借:其他业务支出 18 贷:原材料 l8 (5)结转固定资产清理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0.5 贷:固定资产清理 0.5 (6)计提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5 贷:投资收益 5 (7)计提票据利息与支付费用: 借:财务费用 0.6 贷:应付票据 0.6 借:管理费用 l.5 营业费用 l.2 贷:银行存款 2.7(8)计算消费税、所得税: 应交消费税:(100+40-10)×10%=13(万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3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3 应交所得税:(45.2-5)×33%=13.266(万元)其中45.2=(100+40-10)-(60+24-6)-13+(23-18)-0.5+5-0.6-(1.5+1.2)国债利息收入是不纳税的,因此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借:所得税 13.266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3.266② 利润表(简表)编制单位:潘华公司 2004年度 单位:万元项 目 上年数 本年累计数一、主营业务收入 130 减:主营业务成本 7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3二、主营业务利润 39 加:其他业务利润 5 减:营业费用 (略) 1.2 管理费用 1.5 财务费用 0.6三、营业利润 40.7 加:投资收益 5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0.5四、利润总额 45.2 减:所得税 13.266五、净利润 3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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