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路桥工程公司通过投标竞争承包了某高速公路一座桥梁施工。该桥梁的基础为明挖浅基础。施工合同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合同条款。承包人于2010年4月1日进驻工地,准备按合同开工期2010年5月1日开工,因征地拆迁延误到2010年5月24日才开始施工。在2010年8月3日桥梁基坑开挖后,发现基底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于是,业主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将明挖基础改为钻孔桩基础。因此,使该桥施工期延误7天。2011年9月20日,业主提出桥梁外部重新装修的要求,因此使工程不能在合同规定的2011年10月1日前交工,需延迟到2011年10月25日。承包人2011年10月2日就上述三项事件提出费用索赔和延长工期56天的工期索赔要求,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通知书及相关记录和证明材料。 【问题】3.试分析在承包人所提出的上述三项索赔要求中监理工程师应受理哪几项?为什么?
【正确答案】:3.合同条款规定,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比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上述三项索赔要求中,监理工程师应受理业主提出桥梁外部重新装修造成工期延误这一项索赔要求。因为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通知书及相关记录和证明材料,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索赔提出的程序。监理工程师不受理开工延误和基础变更这两项索赔要求。因为这两项索赔的索赔意向通知书的提交均已超过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承包人丧失了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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