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下列关于桩基承台设计、构造的若干主张中,其中何项是不正确的?
A、柱下两桩承台不需要进行受冲切承载力计算
B、对二级抗震等级的柱,纵向主筋进人承台的锚固长度应乘以1.05的系数
C、一柱一桩时,当桩与柱的截面直径之比大于2时,可不设联系梁
D、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之间的间隙可用压实性较好的素土分层夯实回填,其压实系数不宜小于0.94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答案:(B) 解答:(A)对,《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_2008)5.9.7条; (B)错,《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4.2.5条第3款,对二级抗震等级的柱,纵向主筋锚固长度应乘以1.15的系数; (C)对,《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4.2.6条第1款; (D)对,《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4.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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