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的市区北部有一段古城墙,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古城墙内外各100m为保护区,只准绿化,不许建设,由园林绿化队管理。有一投资者看中这块风水宝地,以每年支付100万元的租金在离古城墙50m处投资建设5栋2层青瓦灰砖小别墅,在与绿化队签订了协议后,随即组织施工。此时,被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监督检査执法队发现,责令立即停工。
该工程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1.该工程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以属于违法建设。该工程侵占文物保护用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 性质十分严重。
2.责成投资者立即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地形地貌;对投资者处以罚款;没收绿化队所收租 金,上交国库;建议园林绿化队的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绿化队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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