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条件 1.某场地南侧有两栋保护建筑,北侧为教学楼,拟在保护建筑和教学楼之间建一栋综合楼,一层为商店,层高5.6m,二层以上均为住宅。保护建筑和教学楼位置、高度如图所示。 2.在两栋保护建筑之间任何一点,视高在1.6m的情况下,拟建综合楼不能有视线遮挡。 3.拟建综合楼距保护建筑不小于12m。 4.拟建综合楼退道路红线8m。 5.当地日照间距系数为1.5。
B 参考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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