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时应经过单独论证的是( )。
A、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药品
B、有效性和安全性证据明确、成本效益比现有基本药物更优的药品
C、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的独家生产药品品种
D、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药品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
本题考察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的独家生产药品品种应经过单独论证。
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1.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2.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3.非临床治疗首选的;4.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5.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伦理要求的;6.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应当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的是:1.药品标准被取消的;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3.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经评估不宜作为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4.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5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
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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