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某小区门口捡到一个钱包,内有1000元人民币。过了两天见没人认领,甲就约朋友吃饭,将该钱花费殆尽。甲的行为属于()。
A、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非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而法律规定,拾得遗物物,应归还失主,失主不明的,应归国家。因此,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