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正文部分由四部分组成,包括报告导语、接受案件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意见。(1)报告导语。首先,简要写明案件来源;其次,写明接受案件后的初查、勘查、访问后获得的证据材料,得出是否有犯罪事实已经发生的结论,然后写明“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2)接受案件情况。要根据接受案件的具体情况,扼要写明时间、地点、报案、控告、举报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情况以及抓获或者发现的经过。(3)立案根据。这部分是呈请立案报告书的重点,是案件成立的关键。它一般包括现场勘查情况、现场调查访问情况及鉴定结论,收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以及犯罪造成的后果等。(4)立案理由和意见。要说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并提出立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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